关于开展2018-2019学年“清云奖学金”评选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9-24作者:设置


沪建桥院学〔201915

各学院、部门:

为鼓励广大同学热心公益、勤奋学习、勇于创新,根据《清云奖学金评定实施办法 SJQU-WI-XS-021 (A1)》相关规定,现就做好2018-2019学年清云奖学金评选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2018-2019学年中,在热心公益、勤奋学习、勇于创新创业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的学生。

二、评选条件

详见《清云奖学金评定实施办法 SJQU-WI-XS-021 (A1),摘录如下:

1.申报感动建桥十大学子需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见义勇为者;

2)在学雷锋等志愿者活动及社会公益方面做出突出贡献者;

3)坚持数年如一日做好人好事,事迹突出者;

4)克服身体、家庭、经济等方面特殊困难,自强不息坚持学业,精神感人者;

5)在某一方面有建树或表现突出,为学校争得重大荣誉者。

2.申报建桥十大学习标兵需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符合特等奖要求,并在带动周围或班级学风上能起到表率作用者;

2)学习刻苦,成绩优异或后来居上者;

3)在英语或计算机等级考试以及普通话测试中成绩优异名列前茅者。

3.申报建桥十大创新创业之星需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有发明创造者;

2)创新成果获得市级或以上单位认可者;

3)在市级及以上各类竞赛中成绩突出者;

4)在社会工作方面有创新之举,并且得到师生高度评价者;

5)在创业方面成绩突出者。

三、评选程序

(一)个人自荐或组织推荐申请。自荐者和组织推荐者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提交《上海建桥学院清云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并附相关奖项获奖证书、成绩单或其他取得突出成绩的有效佐证材料。

(二)学院推荐和公示。各学院对申请清云奖学金的学生进行资格审查和筛选,初步确定清云奖学金候选人推荐名单,并在学院范围内公示3天,相关申请材料送交学生处。每个学院按照每千名学生一个候选人的比例分别推荐感动建桥十大学子建桥十大学习标兵建桥十大创新创业之星,初步确定清云奖学金候选人推荐名单(学生人数1500人以下的学院申报1名;学生人数在1500-2499名之间的学院,申报2名;依次类推)。

(三)学校评审小组复审和公示。学生处组织答辩,确定获奖人员复审名单,并报奖励基金发起人黄清云教授审查。并在易班网、学校官网等平台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

(四)最终确定。公示无异议后,经校长办公会讨论通过,最终确定获奖名单。

(五)易班网上宣传。学生处将获奖学生的事迹在上海建桥学院易班网上进行宣传报道。

四、评选要求及时间

(一)各学院对评选工作进行深入宣传与发动,使学生明确热心公益、勤奋学习和勇于创新创业的意义。

(二)评奖工作关系到每一位学生的切身利益,全校师生要高度重视、认真对待,严格按照评选要求进行评选,明确责任、工作到位,确保评选工作科学、合理、客观、公正。

(三)各学院将感动建桥十大学子建桥十大学习标兵建桥十大创新创业之星相关材料(含《上海建桥学院清云奖学金申请审批表、汇总表》,获奖情况、成绩单等有效佐证材料)于2019101112:00前上交学生处周蒙静老师(学生事务中心226),申请审批表及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周老师建桥邮箱(注:上述审批表纸质版一式两份,正反两面打印)。

(四)相关表格

清云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学习标兵) SJQU-QR-XS-042(A0)

清云奖学金申请审批表(感动建桥学子) SJQU-QR-XS-043(A0)

清云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创新创业之星个人) SJQU-QR-XS-044(A0)

清云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创新创业之星团队) SJQU-QR-XS-045(A0)

清云奖学金申请汇总表(学习标兵) SJQU-QR-XS-041(A1)

清云奖学金申请汇总表(感动建桥学子) SJQU-QR-XS-084(A0)

清云奖学金申请汇总表(创新创业之星) SJQU-QR-XS-085(A0)

表格可从上海建桥学院ISO质量管理体系专题网站下载,网址 http://iso.gench.edu.cn/,路径:首页-记录表单(四阶)-学生处。

 

 

上海建桥学院

2019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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